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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建议督办促村干部差旅费报销问题解决
“你所提出的《关于规范村干部差旅费报销相关问题的建议》经县财政局认真办理,《鹤庆县村(社区)干部差旅费管理办法》拟于6月正式行文执行”。近日,鹤庆县十七届人大代表顾卡福收到了县财政局的答复。
在年初召开的县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,县人大代表紧紧围绕基层群众关心、关注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提出了209件批评、意见和建议,顾卡福代表提出的《关于规范村干部差旅费报销相关问题的建议》就是其中的一件。该建议及《关于全面推行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的建议》《关于加大马耳山生态植被保护的建议》等6件批评、意见和建议,被鹤庆县人大常委会列为2019年代表建议重点督办件。
近几年来,随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全面开展,村委会的工作业务量不断增多,村干部因公需到乡镇、县级各相关部门办事的时间越来越多,而村干部的出差费用报销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落实,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村干部的经济负担,长而久之也必将会挫伤村干部为民办事的积极性,这成了全县村干部面临的一个实际而普遍的问题。
县人大常委会经过认真分析后认为,规范地解决好村干部因公出差差旅费报销问题很有必要,决定将顾卡福代表提出的《关于规范村干部差旅费报销相关问题的建议》作为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件之一,由县人大常委会一位副主任领办、县人大财经委和县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具体负责跟踪督办。
一分耕耘,一分收获。重点建议的办理,关键在于落实。在县人大常委会的跟踪督办之下,县财政局作为具体承办部门之一,高度重视办理工作,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,拟定了《鹤庆县村(社区)干部差旅费管理办法(试行)》初稿,报请县纪委监委、县委组织部、县审计局、县政府办进行了初审,并广泛征求县级相关部门、各乡镇的意见、建议。县财政局领导表示,《鹤庆县村(社区)干部差旅费管理办法(试行)》于6月正式行文执行,多年来一直困扰全县村干部的差旅费报销问题得到了切实解决,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办理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。
文图:鹤庆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刘秀根 寸银存